常见问题 | marketdynamic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022-05-17 18:53:41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分为三类:中型、小型和微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职工、营业收入、总资产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工业(包括采矿、制造业、电力、热力、,

    天然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建筑、批发、零售、运输(不包括铁路运输)、仓储、邮政服务、住宿、餐饮和信息传输(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以及其他未指明的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住宅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等)。

    四、 各行业的分类标准如下:

    (1) 农业,林业,,

    畜牧业和渔业。营业收入在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

    (2) 工业。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业人员不足或者营业收入在亿元以下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为职工300人以上,营业收入在亿元以上的;小企业是指员工人数在20人以上,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微型企业是指员工人数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300万元的企业。

    (三) 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是指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下或总资产在万元以下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是指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上,总资产在万元以上的企业;小企业是指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微型企业是指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或者总资产在300万元以下的企业。

    (4) 批发业务。

    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足200人,营业收入不足0万元。其中,职工2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职工5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5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00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5) 零售业。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足300人,营业收入不足0万元。其中,职工50人以上,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

    职工1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6) 运输。员工人数不足或营业收入在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其中,职工3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职工20人以上,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2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7) 仓储。

    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足200人,营业收入不足0万元。其中,中型企业职工1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职工2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8) 邮政服务。员工人数不足或营业收入在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其中,职工3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

    职工2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9) 住宿业。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足300人,营业收入不足0万元。其中,中型企业职工1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职工1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

    员工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 餐饮业。

    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足300人,营业收入不足0万元。其中,中型企业职工1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职工1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十一) 信息传输产业。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业人员不足或者营业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职工1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

    职工1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足300人,营业收入不足0万元。其中,中型企业职工1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职工10人以上,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低于5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十三) 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小微企业营业收入不到万元或总资产不到万元。其中,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在1万元以上,总资产在1万元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总资产1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微型企业是指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或者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十四) 物业管理。员工人数不足或营业收入不足1万元的中小微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其中,,

    职工300人以上,营业收入1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职工100人以上,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员工少于1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5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15) 租赁和商业服务。员工300人以下或总资产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其中,,

    员工100人以上,总资产1万元以上的中型企业;职工10人以上,总资产1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

    员工少于10人或总资产少于1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为微型企业。

    (16) 未列出的其他行业。员工人数少于300人的是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中,职工100人以上的中型企业;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小型企业;雇员少于10人的是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划分以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分类。

    七,。本规定中中型企业标准的上限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企业分类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修订,

    国家统计局和有关部门根据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企业的发展变化。

    九、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国家计委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同时废止。

    回到主题

QQ:768395361
1368381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