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7、《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8、《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9、《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0、《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外资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文件:
1、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新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所有者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协议;
8、(企业生产场所变更需提供)规划、房屋土地、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
9、注册地跨区变更的需报送迁入、迁出地审批部门批准文件;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11、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12、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外资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程序:
1、第一步办理变更批准证书
(1)、先到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去办理: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
(2)、凭同意函到注册地的外经委去办理注销迁移批准证书。
(3)、去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2、第二步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1)、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凭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办理该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并注销原工商营业执照
(2)、凭“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材料转入手续(材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并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3、第三步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第四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1)、到原税务局去办理原税务登记证注销,并申请税务迁出。
(2)、凭原税务局机构出具的“准予迁出税务登记函”去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备注:在原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时,需进行税务清算。
5、第五步办理变更财政登记证、海关。
在原登记机关申请证件迁出的情况下,才可去新注册地址登记相关申请证件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