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称号权是公司法人人身权的一种,它始于公司法人的建立,总算公司法人的消除。因而,公司称号没有独立的刊出挂号程序,跟着公司刊出挂号请求的核准和被撤消抉择的宣告,公司的称号权即跟着公司的停止而消除。
关于一个详细的公司称号来说,公司自获准挂号注册之日起,即取得了该公司称号的运用权。公司请求公司称号改变便是抛弃了 对原公司称号的运用权,公司称号改变挂号取得核准后,公司即取得了新改变公司称号的运用权,直至公司停止。
公司称号的改变挂号是公司改变挂号的一种。公司请求改变称号,应向其挂号主管机关提出公司称号改变请求,填写《公司请求改变挂号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公司请求改变称号的陈述(应说明公司请求运用改变称号的理由);
(二)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公司的规章;
(四)公司称号挂号办理机关规则的其他文件、资料。
依照有关规则,公司请求改变称号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批阅机关批阅的,还应提交有关同意文件,而且公司的称号改变请求应当在主管机关或批阅机关同意后的30日内提出。
公司改名流程
1:先拟定新的公司称号。公司称号如与公司注册处处长所备存的公司称号索引内的称号一样,将不获注册。
2:有必要经过格外抉择,更改公司的称号。公司方面可举行成员会议,经过格外抉择。如不举行会议,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抉择,亦相同有效。
3:收取《公司更改称号证书》。一般来说,《公司更改称号证书》可在4个工作天宣布。改名至证书宣布日期起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