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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的流程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
2022-05-17 18:01:45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第5号),促进我省新一轮高层次对外开放,抓住机遇积极引进外资。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和质量,提出了以下几点看法。
    
     (一)实施两轮驱动开放式投资战略。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工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省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的目标,大力实施两轮驱动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吸引外资战略。抓住机遇,进一步放宽对外商在服务业、制造业、矿业等领域投资的限制,鼓励和支持外商直接投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促进外资、技术、智力的整合,全面提升江苏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省商务厅、各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率。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智能制造业、绿色制造业,积极创建先进制造业链,利用外资进行转型。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应平等适用《中国制造的江苏行动计划》2025和《江苏企业制造设备升级计划》、重庆《互联网升级计划》等政策措施。专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和高性能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与新药、新材料和高端产品。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在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智能化方面的作用实施外资技术装备进口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省财政厅、南京海关、省国家税务局负责
    
     (三)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国家一审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性障碍,消除体制性障碍。在服务业利用外资有无形障碍,如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根据国家统一规划,限制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机构利用外资。放宽对d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限制,放宽对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的限制,促进电信、互联网的发展;文化、教育等领域有序开放。充分发挥江苏制造业的优势,着力促进利用外资支持金融保险、商业物流、电子商务等制造业。e、研发设计、售后服务、检验合格、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生产性服务。支持外资在卫生保健、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旅游、休闲服务等领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指导基金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经济信息委员会、省财政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司、省交通司、省文化司、省卫生和家庭司省民政厅、省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支行、省交通管理局、省文出版广播电视局、省网络信息局、省质量监督局安宁委员会由江苏省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证券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保险监督管理局负责。
    
     (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探索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省级科技项目。增加引进国外高端研发机构,吸引国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和跨国公司,建立全球或地区性科研机构。l在江苏设立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与省内的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建立研发中心或实验室,促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的转移和转化。不动产企业同样适用R&D费用的增减、高新技术企业、R&D中心等优惠政策。江苏知名跨国公司按照产业发展的方向,设立了独立的法人资格。发展我省R&D机构和R&D总部,引进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队伍,资金支持达3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国外R&D中心免征进口税、增值税和科技消费税。对购买的国内设备退还全部增值税。进一步发挥科技小额贷款资金池的作用,扩大促进贷款担保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第一(台湾)套保险的发展,支持外商投资中小企业和技术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省科学技术厅、省发改委、省经济信息技术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教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南京海关、南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保险监督管理局
    
     (五)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总部和职能组织。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研发、营销、供应链管理、金融设立我省利润清算中心,积极推动有资质的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或全球经营总部。推进外资跨国公司资本和外汇资金集中经营管理的改革。跨国公司,支持有资质的外资跨国公司进行资金和外汇资金的集中经营,进一步简化手续,促进外资流入中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水平。投资便利化。(省商务部、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分行负责)
    
     (六)创新和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鼓励外资设立风险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积极利用外资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善管理和对外开放。鼓励外资通过合资、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以增资、扩股、增利等方式在江苏投资。根据国家规定,实施相关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我省企业通过跨国并购、海外上市和回报投资等方式引进国际高端要素。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委员会、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市、区人民政府)
    
     (七)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江苏创业。深入开展省双创计划、凤凰故乡计划、江苏外国语学院百人计划等人才项目,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国内外战略科学家、首席科学家、科技企业家等中性人才和团队。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为引进世界一流的人才队伍提供高达1亿元的项目支持。要坚持吸引人才和招商引资并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估,坚持生产引才,人才促产,引导全人类。开发区要成为做大做强的产业,从特色产业聚集人才,创造出一批具有产业和人才特色的城镇。国内外。在高层次人才聚集的国家和地区,要建立人才引进联络机构,聘请人才引进大使。扩大外国人才R型签证的范围,提供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申请口岸签证、工作许可证和长期居留证提供便利。推进外国人签证审批权下放到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优化生活配套服务,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中外合作办学,建立国际化留学生奖学金赴江苏留学。积极争取优秀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江苏创业就业试点。鼓励我省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重新招生。支持台湾青年学生来我省就业创业。台湾省教育厅、省省外办、省厅负责人
    
     (八)加快公平竞争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外商投资政策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马建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RKET系统(国家开发委员会第34号)。原则上,公开征求意见,报省政府批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保证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超前限制。擅自设立投资企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者要求外国投资者提供信息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和期限的原则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格申请,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进一步深化标准化改革在工作上,促进国内外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各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负责)
    
     (九)促进国内外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待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中国平等平等地按照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为……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外商投资企业,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资金,为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创造条件。省商务厅负责人
    
     (十)支持外资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采取相应的配套政策,扶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按照能源、交通等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模式,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参与、研究和舞会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制定相关行业和行业PPP实施细则,消除不合理的门槛,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U)南京省农村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分会负责
    
     (十一)严格按照规定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系统,促进知识产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助维护知识产权和仲裁调解,促进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维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法院、省促进会)贸易、贸易和区、市人民政府)
    
     (十二)拓宽外商南京投资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在新的第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用于融资的可转换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支行、江苏省证券监督管理局)
    
     (十三)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实施省政府降低企业实体经济成本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融资成本、机构交易成本、劳动成本、能源成本和劳动成本。外商投资企业成本核算,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企业效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十四)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管理制度。统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管理,提高企业的外汇管理,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外融资能力和便利性。加强企业建设。有关政策已经明确实施了愿意结汇的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金、外债资金和海外上市、汇出资金)。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可以在银行内结汇,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整合境外本币资金,深化试点。苏州、昆山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项目及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项目,积极扩大试点项目范围,吸引境外优质有限合伙人到我省投资。1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支行、省财政厅、江苏省证券监督管理局
    
     (十五)加强利用外资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省外经贸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全面指导。建立广东省重大投资项目信息数据库,加强地方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申报、监督、评估等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世纪之交和访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政府要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重点抓好地方主导产业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加大对外投资力度。牵引,积极促进项目落地,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增强外资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PAL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结合当地实际,各地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制定招商优惠政策。在政策许可和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投资,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地方可以对重点产业实行一产业一政策、一企业一政策,对重点产业实行一政策。根据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实现错位发展,实现良性竞争。同时,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自觉。狡猾地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种合同和协议,不得以变更政府、更换有关责任人为由违反合同,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其投资者依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负责省商务部、省发改委、各区、市人民政府)
    
     (十七)打造大投资平台,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开展产业链投资、市场导向投资和有针对性的投资。每年配合省委、省政府领导访问少于一次重大招商活动,分别在省、市两级组织不少于10次和100次重大招商活动,重点突出以欧美发达国家、世界500强企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为例。后,提高吸引外资的效力。积极打造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C.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增强国际影响力,搭建招商引资新平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友好省国的经贸往来,充分发挥新苏联合作委员会、联合委员会的作用。会议召开了苏俄香港合作、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高峰论坛、优城双边(多边)联合委员会等,以优化我省对外经济贸易网络的建设,增强我国的对外贸易作用。国家经贸交流合作平台(省商务厅、省经委、省外事办、香港、澳门办公室、省贸易促进委员会、各区、市人民政府)可)
    
     (十八)加强招商引资载体的作用,充分发挥省级开发区吸引外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外资积累能力,促进天津开发区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开发区。总结和推广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经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昆山海峡两岸工业合作试验区深化改革,强化体制和机制,积极争取FTZ功能的叠加。重点突出特色、叠加功能、优化布局,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各种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和小城镇。加快建设中韩盐城工业园区、淮安台资企业产业转移与集聚服务示范区、苏德一世省工商合作创新试验区和苏州澳大利亚合作园区(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外事办、香港、澳门办公厅、省台湾厅、人民政府)CTS和市政府负责)
    
     (十九)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推进开发区与南北联合发展,支持外商投资重点转移项目建设园区。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转移的苏中、苏北地区因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暂时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负担。有效支付保证后,可以延期支付,延期长,长可以延期6个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厅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土地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有关土地利用政策。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发展产业用地的优惠供给我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土地集约利用等工业用地出让低价为全国工业用地低价的70%以上。积极保护土地重大项目用地,按照《重大工业项目土地使用计划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列入省级重大投资项目的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给予土地扶持。灵活租赁、长期租赁、先租后租、特许权结合等工业用地的供给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利用库存工业地产开发生产性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原始用途和类型,在五年内继续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后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可以按照新用途、新权利种类、市场价格协议办理。(负责国土资源部)
    
     (二十一)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列表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外资管理制度。重申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备案管理改革。放宽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的登记条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对于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选择在要促进审批环节的并行运作,完善互联网+政府服务体系,实行验收、网上处理、限期完成、定时查询。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高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提高注册资本低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废止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缩短海关登记、发票的处理时间。应用和推广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能耗、环境标准试点工作。(负责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济信息技术委员会工作)省编辑办公室、省政局、省工商局、南京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环境保护局
    
     (二十二)完善外商投资监管服务体系,按照双随机、一开放的原则,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项目,加强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体系和并购。抓好项目建设,组织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和服务年限,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完善政企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综合协调,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和平台,努力建设外资综合服务体系中的政府、中介机构、企业三位一体,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超前管理吸引外资的愿景与管理,建立清朝与清朝的新关系。(会员单位、区、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联席会议)
    
     (二十三)加强投资队伍建设。各地区、市都要建立健全外资评估工作机制,科学设置外资评估指标,纳入反映规模、质量和效益的指标。外资进入地方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外资考核权重。对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奖励一、对在吸引外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法人投资邀请机构,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投资邀请书的新途径。招商引资服务,促进招商引资活动的市场化运作。优先支持海外集团进行实质性招商任务。加强招商人员培训,建立产业招商联盟;招商引资智囊团,建设高层次、专业的招商引资人才队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办{H.)香港和澳门办事处,省台湾办事处,各区及市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加强责任,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扶持。政策。省商务部、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政府与分权,分权与管理相结合,优化服务,积极营造更加开放、便捷、透明的经营环境,为利用外资开辟高地,为促进人才培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江苏对外开放水平和两会一高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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