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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负责人就统一内外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答记者问
2022-05-17 18:33:39

     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3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自2001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年颁布的《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二是条例,,

    年及以后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章、政策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所有与通知相冲突的规定都得到明确界定,同时予以废除。

    问: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筹集城乡维护建设资金,扩大地方教育资金来源,国务院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教育附加费征收暂行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前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金额计算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在城市、县(镇)和其他地区的位置,分别按7%、5%和1%的税率征收。目前,教育附加费统一按3%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只对中国公民和国内企业征收了20多年。

    这一内外税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一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矛盾日益突出,,

    社会各界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号)。

    90)年颁布的《关于不缴纳城建税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应成为城建税纳税人的建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都提出了这一要求统一各企业的税收制度;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统一国内外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外资企业和个人。

    统一各企业的税制是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统一国内外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此后,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保持增长的目标,中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改革、增值税转型、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据估计,年的总减税规模超过1亿元,

    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经济活力。目前,中国经济持续回升,为国内外企业统一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问:发布《通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以前外商投资企业统一缴纳工商税,不缴纳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外资企业并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年工商税制改革后,,

    内资和外资企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根据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他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精神,外资企业是否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在里面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0号)《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附加费的补充通知》(国发明典[23号)。根据上述两项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前,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时机已经成熟,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问: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何意义

    答: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意义如下:

    一是符合统一企业税制的要求。年以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开始逐步统一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制度。

    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原有的内外资企业分税制,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房地产税等,先后统一。目前,只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在执行。因此,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符合统一税制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定的重要举措。

    第二

     . . . , - .

    , - . , ,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积极意义。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差别税制的继续实施,将加剧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这不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第四,有利于促进城乡建设和教育发展。

    《十一五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政府应增加对公共交通、城市供水工程、城市廉租房和城市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要在2015年达到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将外资企业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征收范围,拓宽了地方政府投入城乡建设和教育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提高财政教育资金在中的比重,

    促进城乡建设和教育发展。

    问: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是否会影响吸引外资

    答: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会对中国吸引外资产生负面影响。首先,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处于快速增长期,消费市场广阔,劳动力资源丰富。同时,中国政府长期致力于为外国投资者创造更加开放,公平,便利,友好的投资环境,,

    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许多有利因素对外商投资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第二,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目的不是增加外商投资企业的负担,而是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机制和投资环境。我相信这项措施会得到外资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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